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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数据更新工作

发布时间:2015/3/27 8:45:48 文章点击数为:33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其资质许可行为,日前,宝鸡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住建局立即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数据更新工作。
  根据通知,凡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在该市备案从事物业服务的外省市物业服务企业,均应在4月30日前向宝鸡市住建局上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
  据了解,此项工作将成为宝鸡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胡怡 通讯员 李鸿斌)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