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商洛市洛南县出台《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4 7:33:49 文章点击数为:75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商洛市洛南县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合理配置城市户外广告资源,促进该县户外广告业健康发展,《洛南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于近期正式出台实施。
  据悉,《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主体。即城管局为城区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对其行政权限和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为今后城区户外广告统一规范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办法》进一步明确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具体形式。有效防止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户外广告的出现,为方便管理,提升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水平提供具体依据;《办法》进一步明确城区户外广告资源出让的依据、规定、程序。可以有效避免户外广告随意审批、拍卖、出让等现象的出现,从而保证城区户外广告资源能高效、规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违反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律责任。为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使今后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该《办法》共有四十条,由总则、规划与设置、管理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组成。(来源:洛南宣传网)
 
 
            责任编辑/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