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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抓棚改上下联动 探索货币化安置

发布时间:2015/1/29 7:38:55 文章点击数为:749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近年来,商洛市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长为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积极探索货币化安置。目前,全市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59个,征收房屋24349户。
  广泛宣传 积极转变安置方式
  据了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商洛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开始由就地安置向异地安置、货币安置转变。除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形式广泛宣传货币安置的优越性外,商洛市还重点针对房产分割难、异地工作、家庭住房多等住户,采用上门入户“一对一”宣传的方式,通过算账对比、环境对比、安置满意度对比,积极引导被征收户选择货币安置。
  完善政策 鼓励货币化安置
  此外,商洛市先后出台了“一个机制、一个标准、三个办法”,在政策制定中提高了货币安置奖励标准,鼓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货币安置。如对符合产权调换而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按评估总价款的20%予以货币奖励;商业用房按评估总价款的15%予以货币奖励。
  筹措资金 统筹房源 保障推进货币化安置
  根据市政府要求,商洛市财政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同时将棚户区改造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货币化安置和安置房建设。为切实解决货币化安置住户的不同购房需求,该市采取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优先低价供给货币安置住户购买等多种途径,积极统筹解决房源。
  严格考核 落实货币化安置
  严格的考核是保障政策落实的最佳途径。商洛市把货币安置率列入房屋征收安置考核指标,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列入政府督办事项,按照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的要求,进行督查督办。对排名落后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市政府领导约谈县区长、分管县区长。
  货币化安置不但有利于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还能有效拉动消费和投资,保持当前房地产市场稳定。商洛在货币化安置上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有效缓解了安置建设的压力,提高了城市环境和品味。(胡怡)
  【全省住建系统经验交流系列报道一】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