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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住建局加大在建工程监管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发布时间:2015/1/6 7:35:32 文章点击数为:408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岚皋县住建局召开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对2015年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进-步夯实“双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渣土、扬尘治理等工作。
  会议要求各方责任主体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切实抓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质量提升两年行动,从源头上加大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下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依法查处各种挂靠、资质外借、非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从源头上解决建筑市场混乱,责任主体不明,责任不能落实的情况。全面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严格实施企业安全认证和工地达标验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形成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日查制、监理人员周查制、施工企业旬查制、质安站监督人员月查制的四维一体检查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质量安全检查台账,以备后续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实行双向汇报制,即既要向建设方报告,同时,又要向监管部门汇报,以便监管整改。县质安站等监管部门要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真正做到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最后,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各施工单位督促各劳务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严防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过激上访和群访事件发生。
  会议还通报表彰2014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并与县内在建52个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该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在建项目经理,安监、住建等相关同志、质安站全体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安瑞 通讯员 胡洁)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