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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宅物业费停车费由市场定价 行业监管随之跟进

发布时间:2015/1/6 7:30:52 文章点击数为:50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和住宅小区停车费今后将完全实行市场调节价格。近日,省物价局在网站上发布的一则并不起眼的新闻立刻引发了不小的反响。毕竟这些收费老百姓的选择权有限,会不会造成整体价格的攀升呢?不少人表示了自己的担忧。对此,物价部门则表示未来将加强行业监管。
  物业费将交给“市场”
  选择权有限价格会不会随意上涨?
  据了解,目前我省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一直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双轨制,其中普通类住宅执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如别墅等)由市场定价。省物价局在网站上公布的文件中明确,元月20日起,只要是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都实行市场调节价。而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行政府指导价。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考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建立补贴机制。
  自主定价意味着今后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费不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和备案,而是由业主和物业双方说了算。对此,不少市民表示了自己的担忧。家住太白路西荷花园的周女士说:“虽然按道理来说业主有选择物业的权利,但大多数人都不会因为嫌弃物业费贵就重新选择物业,毕竟后者是费时费力的事情。而大多数业主目前都是物业要多少给多少,只要不是太过分就行。如果今后物业收费放开,那今后物业如果随便涨价,业主该怎么办呀?”
  对此,省物价局服务业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自主定价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小区业主享受到更好的服务,以此改变业主一直处于劣势的现状。同时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也需业主同意才能施行,并不是由物业公司自己说了算。而价格放开,物业公司或将面临大量竞争的情况,小区业主能享有更好的服务,或许对整个行业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停车费将不再由政府“指导”
  开发商或物业并非想涨就涨
  在省物价局公布的文件中,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放开也颇引人关注。而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文件,物业服务企业和停车收费企业接受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可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同时收取费用。目前,我省机动车在小区的停车费包括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两部分,停车服务费属于政府定价,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并在小区内明码标价公示。租赁费是车位产权人自行定价,不列入政府定价范围。此次价格放开后,意味着小区停车收费也将完全由“买卖”双方说了算。
  近年来,关于小区停车费过高引起的纠纷屡见报端,此次价格放开后,会不会给更多小区找到停车费上涨的理由?家住南郊某小区的刘先生说:“现在我们小区每个月停车费不到200元,还算能够接受的范围。如果这项价格管理放开,会不会停车费随便上涨。如果涨价我们也没有啥办法,总不能让车没有地方停吧。”
  对此,省物价局服务业价格处负责人表示,“停车费并不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单方面说涨就能涨的,这必须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双方协商,由双方约定。放开了这些价格与收费项目,也是标志着物价部门将事前审批,改为了事中事后监管,将会对停车收费进行更严格的监管。”(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