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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维修金清理公开已迫在眉睫 盼“睡金”早日醒来

发布时间:2014/10/20 7:31:41 文章点击数为:63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但这笔钱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被称为“沉睡”的资金。
  代管部门处理维修资金有两种方式
  在维修资金问题引发关注后,北京、上海、广东、河南等多个城市的小区,都有业主代表向代管部门申请查询维修资金账户情况,或提出转存。但是,想摸清这些“沉睡”的住房养老金实际产生了多少利息,困难重重。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确保资金安全,代管部门处理维修资金只有两种方式:存银行或买国债。但对于这样一大笔多年后才会启用的资金,一些代管部门既不愿去买国债,也不愿去存利率较高的定期存款,而是选择了利息最低的活期存款。代管部门消极理财背后打着什么算盘呢?
  多地业主要求自主管理维修资金
  近年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频频掀起业主要求自主管理维修资金的热潮。尽管如此,许多小区在申请自主管理维修资金的过程中仍遭遇到各种障碍。
  南京市江宁区恒安嘉园小区业主李军红就表示,“为了申请维修资金二级账户,以实现业主自身的监管,需上报的申请材料多达16项,还要多次召开业主大会以取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耗时足足一年半。”
  佛山市政协委员李建丽说:“活期存款与5年定期存款差距10倍以上,不同银行的利率也不同。通过科学配比,是可以产生较大收益的。不过,这种方式既可能对住户有利,也有可能孳生腐败。因此,针对维修资金应引入年度审计管理。”
  许多专家认为,建设部门与财政部门既是资金的代管部门,又是监督部门,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在管理机制上存在巨大漏洞。
  “行政过度干预阻碍了业主自主管理,政府部门应尊重业主自治,弱化行政干预,简化程序,让投资方式多样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智慧表示,我国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仅为部门规章,未能上升为行政法规,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在法律效力、执行主体、执行程序等方面均存在缺陷。
  专家认为,如仍选择由政府统一管理资金方式,就须改革现有制度,解决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保值增值、完善问责机制等问题。(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