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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用土地增减挂钩支持文化旅游名镇建设

发布时间:2013/8/10 17:36:50 文章点击数为:117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8月9日,全省文化旅游名镇规划建设工作会在西安召开,会上,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田晓红就文化旅游名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申报程序等工作做了说明。田晓红表示,省国土资源厅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文化旅游名镇建设。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俗的讲就是把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这就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三个方面概念,第一拆旧区,第二是安置区,第三块是留用区。

  田晓红提醒各县镇,在向国土资源厅进行项目申报时,申报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各镇同时要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将规划做细、做认真、做扎实。规划编制后要经国土资源厅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准后才可执行。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文化旅游名镇一个项目区是2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省国土资源厅一年批十个左右,三年可以分次批完,按照各地上报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批,项目一经省政府批准,三年内必须完成。(梁新星)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