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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勤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公共机构须走在前列

发布时间:2013/5/17 8:12:18 文章点击数为:51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5月15日,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前,省长娄勤俭作重要批示。
  娄勤俭在批示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机构应走在全社会前列。作为全社会节能节约的倡议者、组织者、领导者,公共机构担负着推动、指导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任,带头节约能源资源,不仅对控制和降低资源消耗增长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而且将对于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起到积极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希望以此为契机,使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积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为建成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作出贡献。
  2012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逐步健全管理机构,配套完善法规制度,不断提高统计质量,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有力推进技术改造,初步启动示范创建,持续深入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据统计,人均综合能耗较2011年下降3.8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85%,人均水耗下降5.72%,公务用车油耗下降7.36%,人均用电用水总量增长减缓。
  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了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体制机制、规划编制、基本制度、实施措施、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会议要求认真开展好学习、宣传和培训,积极推进《办法》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落实。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组织,全面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突出重点,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完善制度,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夯实基础,着力做好能耗计量统计;多措并举,拓宽节能资金筹措渠道;依靠科技,全面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公共机构节能自觉性。
  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等参加会议。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