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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12/13 11:47:11 文章点击数为:1919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陕建安罚字〔2019〕26号
陕西恢宏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1日8时40分左右,你公司总承包的渭南市合阳县金域华府二期工程15#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第二十三条、《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第二十五条和《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决定暂扣你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从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20年1月9日止。
  你公司必须于2019年12月11日前将我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朱剑龙    电话:029-63915782
   址:西安市新城大院前大楼7-062楼   邮编:710004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