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关于进一步加强“双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2/9 16:40:00 文章点击数为:124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双节”)和全国“两会”将至,为切实做好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节日及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双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以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控亡人火灾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按照法定职责任务,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精心部署,认真排查治理各项火灾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实效明显。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既定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各地住建部门对新建建筑开展消防验收、指导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消防车道应满足设置技术标准要求,规范消防车通道标线划设、警示牌设置等;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既有建筑消防车道治理,督促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实行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及维护修缮,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通道畅通;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按照“一城一策”或“一区一策”方案,协同推进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分类、分批进行督办整改。

  (二)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

  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源头监管,确保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三)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联合检查

  各地住建部门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指导相关物业公司加强既有建筑的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对发现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应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时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反映举报,协助处理,以确保隐患及时消除。消防救援机构要开展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养老院、学校、医院、“三合一”、“多合一”高风险场所节前消防安全检查。

  (四)加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各地住建部门在石油化工、煤化工企业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要强化源头把控,与消防救援部门做到消防技术资料互通共享。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石油化工、煤化工企业全面开展“双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风险自查评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应急处置机制运行顺畅高效,“一厂一策一演练”活动扎实开展。

  ()紧盯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风险

  各地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双节”“两会”期间不停工的施工工地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查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重点抽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对重点项目的施工现场开展消防演练。

  三、严格执法问责,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各地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临时强制等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各地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于311200前、3151200前分别将“双节”“两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省住建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吕政韬,029-63915727

  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安航,029-86167577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