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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5 15:46:59 文章点击数为:5004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建设标准质量,更好发挥标准技术专家委员会对工程建设标准立项、审查等环节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厅决定组建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委员会。现将推荐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认真负责;
  (二)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工程建设标准化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标准化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三)具有国家工程建设注册类执业资格,或者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包括:
  1.房屋建筑类:规划、勘察、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施工(土建、安装)、监理、检测等专业;
  2.市政基础设施类:道桥、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机电、燃气等专业;
  3.其他:消防、移动通讯、人防等专业。
  (四)具有主导或参与工程建设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或在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2017年聘任的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或2020年聘任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优先入选工程建设标准技术专家委员会,不需另行填写个人申请表。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二、专家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请:个人符合推荐条件、自愿担任专家的,由本人亲自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
  (二)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将同意推荐的人选汇总后上报省建设标准设计站(见附件2);
  (三)省厅审核:根据个人申请和各相关单位审查推荐材料,我厅将统一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四)结果公布:最终确定作为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委员会的专家,我厅将在“陕西建设网”上公布入选名单。
  三、其它事项
  (一)本届专家聘期5年,自202141日起至2026331日止;
  (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次推荐工作,于2021131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省建设标准设计站(西安市金花北路176号陕西电子商务酒店7705),电子版同时传至邮箱1135968331@QQ.com
  联系人:谭新来 电话:029-83240498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