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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9/25 15:22:52 文章点击数为:153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3日14时10分左右,由你公司施工的银川市中梁小区15#商住楼、16#-26#住宅楼、地下车库二段项目发生一起亡1人安全事故。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于2020年8月28日向你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陕建安罚字〔2020〕4号),对你公司做出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从2020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26日止)的处罚。

  根据你公司的复核申请,我厅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明确的标准条件对你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经核查,你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基本合格。省厅决定处罚期满恢复你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前大楼7-62室

  人:朱剑龙  联系电话:029-6391578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