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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陕西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5/25 14:51:21 文章点击数为:171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市函﹝202021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强化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制度,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2020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全省城市(含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市县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组织城市排水、交通运输、气象、水利、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各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要加强日常管理,抓紧推进易涝点的整治,对于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治的,要组织制定和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落实技防、物防、人防等方面的应急措施。
  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