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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4/29 16:14:26 文章点击数为:214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20〕1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西安市水务局、咸阳市水利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交通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五一”假期临近,天气转暖,人员出行增加;建筑施工项目全面复工复产,施工进入高峰期;加之汛期将至,强降雨、泥石流、雷电、高温、大风等自然灾害多发,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切实加强住房城乡系统“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性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4月20日至23日,在我省考察时强调,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先后对近期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性,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和措施,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排查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和治理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消除隐患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指导解决问题,督促行业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和汛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风险研判,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管理首要责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攻坚行动。要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突出8个方面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在建项目安全隐患,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罚,真正夯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加大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抽查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等管控措施,严格按方案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三是扎实开展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要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施工场地、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等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四是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针对汛期施工安全特点,加强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及员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提前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应对措施,指导企业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和作息时间,遇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及时撤离人员,不能及时撤出的,要加强巡查和监测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预防措施,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确保“五一”期间和汛期施工生产安全。
  三、强化巡查管控,保障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排水防涝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前期汛期安全检查基础上,做好立交桥下、隧道、涵洞等低洼地带、施工工地、棚户区等重点易涝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防范,增加巡检频次。修编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落实与气象部门的暴雨内涝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应急、水利、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全力保障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运行。严格落实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重要交通节点等重点部位,认真组织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城市供水供气充足稳定。加强地铁施工、城市老旧管网集中区域、湿陷性黄土区域、人防和地下工程影响区域城市道路的安全巡查,做好城市桥梁运行监测。加大城市公园安全管控力度,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证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监控指导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住宅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职能。物业企业要建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对房屋建筑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对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特别是对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建筑,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消除居住安全隐患,保证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协调联动,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动态和汛情、气象情况,强化预警,指导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督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加强应急人员、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科学救援、安全救援,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