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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4/29 10:18:57 文章点击数为:294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陕建发﹝20201042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陕西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1个设区城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省直、长庆分中心隶属西安中心)。从业人员1702人,其中,在编1002人,非在编700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主要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省财政厅综合处主要负责国家住房公积金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主要负责陕西省住房公积金金融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0183家,实缴单位62769家,净增单位7185家;新开户职工48.21万人,实缴职工404.55万人,净增职工18.13万人;缴存额547.77亿元,同比增长18.32%。2019年末,缴存总额3787.9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91%;缴存余额1590.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05%。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93.34亿元,同比增长6.49%;占当年缴存额的53.55%,比上年减少5.95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2197.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1万笔345.44亿元,同比增长0.01%、19.25%。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5.49亿元。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9.27万笔1915.13亿元,贷款余额1278.8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57%、22.01%、20.7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0.41%,比上年末增加1.15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回收项目贷款1.34亿元。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83.1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22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2.77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4.22亿元。年末国债余额1.9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44亿元。
  (五)融资: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41.95亿元。其中,活期28.6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7.75亿元,1年以上定期137.6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7.9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0.74%,比上年末增加0.8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479294.35万元,同比增长23.95%。其中,存款利息85413.2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79655.97万元,国债利息757.90万元,其他13467.19万元(包括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移交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当年增值收益4169.79万元和历年提取的贷款风险准备金8245.78万元,共计12415.5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241695.31万元,同比增长19.9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15846.34万元,归集手续费10225.4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264.70万元,其他1358.8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237599.04万元,同比增长28.26%;增值收益率1.63%,比上年增加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9116.6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3581.5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4384.58万元。(延长石油516.20万元未分配)
  当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7273.9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2504.76万元。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1236.0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19211.7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30494.42万元,同比下降21.67%。其中,人员经费15465.94万元,公用经费3639.30万元,专项经费11389.1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813.76万元,逾期率0.38‰。
  当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58840.67万元,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1106.02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2.2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65%。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9年,冲回已结清贷款风险准备金9724.00万元,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130.0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31.46%,未发生项目贷款逾期问题。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2.93%、4.69%和18.3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国有企业占11.83%,城镇集体企业占0.95%,外商投资企业占1.8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6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9%,其他占7.3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64%,国有企业占33.85%,城镇集体企业占0.85%,外商投资企业占3.9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7%,其他占7.48%;中、低收入占97.78%,高收入占2.2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17%,国有企业占25.26%,城镇集体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5.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9.4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61%,其他占6.81%;中、低收入占99.29%,高收入占0.71%。
  (二)提取业务2019年,105.4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93.3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6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4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6.52%,租赁住房占4.32%,其他占3.3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3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2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35%,出境定居占1.11%,其他占3.6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20%,高收入占3.8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64.3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94%,比上年末减少3.5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77854.2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42%,90-144(含)平方米占76.65%,144平方米以上占10.93%。购买新房占85.0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8%),购买二手房占13.6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32%,其他占0.9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5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4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47%,30岁-40岁(含)占43.20%,40岁-50岁(含)占21.68%,50岁以上占5.65%;首次申请贷款占91.3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62%;中、低收入占95.33%,高收入占4.67%。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3000笔1012423.30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40151.8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79266.8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末,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27个,贷款额度83.10亿元,建筑面积585.01万平方米,可解决66542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2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4.64%,比上年减少3.2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督导各地落实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大额资金存储、调拨、购买国债等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全省当年报备65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贷分离、分级审核等内部监督制度,公积金使用、提取、贷款进一步规范;对个贷率低、逾期率高和信息化建设滞后的6个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公积金运行监管,宝鸡等10个公积金中心实现与省监管平台连接,占全省71.4%,并每月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开展公积金电子稽查。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全面落实并深化“放管服”要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进电子化审批,将个贷审批由“四级”调整为“三级”,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切实提升服务效率。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巩固利用“双贯标”成果,进一步清理完善公积金历史数据;大力推行“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模式,14个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均开通了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支付宝、手机APP、微信等8项服务功能,截止目前西安等8个公积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住建部验收。全省已实现与税务部门公积金贷款数据共享,落实贷款职工应享受的个税抵扣政策;积极推进“一张网”便捷服务功能,加快与房产、人社、公安、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互联互通衔接;委托西安中心完成了公积金“12329”短信省级统一服务平台开发建设。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2019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共获得省部级先进个人1个、地市级文明单位7个、青年文明号2个、三八红旗手1个、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8个、获得其他荣誉称号5个。2019年全省住建系统行业社会满意度测评,公积金行业位列第一。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