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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2020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4/3 14:18:08 文章点击数为:3479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20〕102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人):
  2020年3月3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公布了劳动监察部门认定的2020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为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强化舆论监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案件通报如下:
  对通报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人员自通报之日起,记入不良记录一次,有效期一年;一年内停止在全省的招投标活动;停止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业务;所涉及自然人,各总包企业、专业企业、劳务企业不得聘用;所涉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清除出陕西市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活动,落实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