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城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3/5 11:30:36 文章点击数为:242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20﹞1011号
各设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夜以继日,奋战一线,加强执法巡查,加大流动摊点、门店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鉴于其它省份近期发生的不文明、不规范,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推进全省复工复产期间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
  全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分区分级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要求,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积极帮助引导企业、门店经营户、餐饮经营者有序做好复工复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处置各类违规行为
  针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防止过度执法、简单执法、粗暴执法。要按照“721工作法”,充分运用宣传、劝导、教育和帮助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多一些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和人文关怀,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保障。
  三、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社会秩序
  各地城管执法部门要利用电视、报纸、户外大屏、LED屏、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方式方法,加强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等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提前化解矛盾,让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工作。在执法巡查中,执法人员要努力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同时,要关爱关心一线执法人员,加强统筹调度,保障基层一线城管执法人员疫情防控物资配备,要定时对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办公场所等进行严格消毒,努力提高疫情防控安全保障能力。
  各地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执法过程中,如有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厅城市执法监督局报告。
  联系人:于珊   电话:18740741176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