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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7 16:40:43 文章点击数为:1733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质发﹝2020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各地住建管理部门主动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响应,工作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推进工作,现就考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是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安全生产行为实施有效管控的有力抓手,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的得力举措,各地住建部门和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紧抓不放,合力推进。
  二、企业不得以注销新办的方式逃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考评未通过的6个月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企业(见附件)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以考评“合格”作为办理依据。
  三、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人员保险、施工机械设备、职业危害防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事项日常监管。
  四、取消对劳务资质企业的延期考评工作。
  以上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类资质目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7日
 
附件:
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公用类资质目录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四、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五、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
  六、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七、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八、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九、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十一、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十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十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注:凡涉及上述任一项资质的企业,均须参加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