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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9/29 9:53:01 文章点击数为:113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19117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现将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在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我省国庆期间不出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事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