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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8月14日、9月7日安康、凤翔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成绩及7月19日榆林19人成绩复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9:47:21 文章点击数为:3428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燃气行业相关企业、个人:
  现将我省2019年8月14日、9月7日分别在安康市、凤翔县参加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的皇甫松等460名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考核成绩以及7月19日榆林张晓磊等19名成绩复议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考勤缺课两次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依据考试成绩和考勤情况而定。
  二、按照有关程序,对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住建部监制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加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培训专用章”。
  三、考核结果公布10个工作日后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中心领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联系电话:029-63918623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陕西省人民政府大院(东院)一楼1-15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