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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4号《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直接由省建设厅审批,核发《资质证书》。三、省外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来我省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任务时,必须持有《资质证书》副本及所在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在陕西省建设厅办理注册备案手续。四、在本省承接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省内、外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到任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接受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管理。五、省建设厅对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实行资质每年年检制度,年检
/news/info/37062.shtml2004/8/12 10:00:49 -
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设计、施工单位违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三、加强招投标管理,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大型公共建筑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严禁超越资质承包,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承担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材料设备供应的单位,应通过IS0900质量体系认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应具有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的经验。四、高度重视设计方案比选和评审,确保结构体系合理。对设计方案要进行科学评审和优化
/news/info/40282.shtml2004/7/8 16:35:51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建设部 交通部 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的通知
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二、准确把握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内容和要求 (一)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的内容 工程建设领域的行贿犯罪,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拨付、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过程或环节中发生的单位或个人行贿犯罪。 (二)工程建设领域
/news/info/42584.shtml2004/7/6 10:48:43 -
关于切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的紧急通知
照方案,科学的组织施工。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施工,必须要按规定放坡或支护;悬挑脚手架的高度要控制在15米以下;整体提升脚手架要按规定进行使用前备案;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拆除作业前要先对安全措施方案、安全装置进行交底和检查,经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高度超过4.5米以上的支撑体系方案,要经过整体稳定性和承重荷载、冲击荷载计算,使用前,要经过检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经费欠缺或赶工期过程中,削弱或
/news/info/37864.shtml2004/6/29 17:27:02 -
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年检的通知
、年检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的企业信息通过“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管理版)分别生成信用档案信息备案文件和企业年检信息备案文件,连同其他材料报省厅(材料目录见附件1)。各市应尽快布置本地区的年检工作,指导企业掌握软件使用方法,组织企业认真填报信用档案信息和年检信息,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对每个企业须提出明确的年检意见四、年
/news/info/42528.shtml2004/6/29 15:22:17 -
关于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行监察的工作方案
,厅监察要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以下四项制度:一是落实《陕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文件备案规定》(由厅法规处负责),凡是我厅印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要上报省法制办备案。二是修订和完善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由厅法规处负责)。三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检举制度(由厅监察室负责)。四是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统计制度(由监察室负责)。从7月1日起负责处室要确定专人进行落实,从而形成许可有
/news/info/29153.shtml2004/6/30 10:14:00 -
关于做好实施《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第三章.任务承接与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取得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按照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接业务,并对其提供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第十二条在异地承接设计业务时,须到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专业设计事务所在与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合作设计时,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并不得将所承接的
/news/info/15175.shtml2004/6/29 17:22:03 -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征求转发国家五部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并按规定进入排队转候。对实行住房租金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廉租住房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领取《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书》,由房屋出租人持通知书和身份证件向市、县房地科行政主管部门按月领取补贴租金。对实行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承租人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城镇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
/news/info/33742.shtml2004/6/28 16:38:38 -
关于行政许可规定清理情况的函
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准(转交行业组织)3、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注册核准(转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二、下放(1项)4、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的客运资格证审批(下放至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剔除项目(20项)(一)直接剔除(16项)1、建社类报刊有关的变更审核2、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核准3、房地产抵押登记核准4、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核准5、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6、房地产成交价
/news/info/26786.shtml2004/6/30 11:41:35 -
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三、加强招投标管理,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大型公共建筑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严禁超越资质承包,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承担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材料设备供应的单位,应通过IS0900质量体系认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应具有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的经验。四、高度重视设计方案比选和评审,确保结构体系合理。对设计方案要进行科学评审和优化,在考虑建筑造型
/news/info/23037.shtml2004/6/29 17:38:27 -
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实施《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证明;3、当地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注册证明;4、合伙协议书;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第三章.任务承接与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取得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按照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接业务,并对其提供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第十二条在异地承接设计业务时,须到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专业设计事务所在与其他
/news/info/22271.shtml2004/6/23 13: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