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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联合发布公积金督察员制度 对各省市保障性住房严管

发布时间:2010/9/1 8:23:10 文章点击数为:186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审计署和银监会等六部委27日联合发布《关于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由六部委聘任督察员,对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建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运作、监管活动进行过程监督。

  督察员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聘任。据悉,督察员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督察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行管理情况、挤占挪用和骗提骗贷等违法违规苗头和行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方面等六项内容。

  28个公积金建保障房城市:北京、天津、重庆、唐山、运城、包头、大连、长春、哈尔滨、无锡、杭州、宁波、淮南、青岛、济南、福州、厦门、洛阳、武汉、长沙、儋州、攀枝花、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