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转发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6/5 17:05:29 文章点击数为:58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函[2006]116

 

各设区市建委、城乡建设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已在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网址:www.cin.gov.cn/政策法规/部门规章。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