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转发建设部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9 13:15:04 文章点击数为:74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7]1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局)、市容园林局、咸阳市公用事业总公司、房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建设部《关于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建质〔2006〕314号)已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站上公布,网址:www.cein.gov.cn/政策发布。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