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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关于对2006年10月申请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资质企业审查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6/11/24 11:11:15 文章点击数为:70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我厅对2006年10月申请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结果通告如下,请各企业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如下要求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1.审批通过的新成立的企业,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购买网上申报电子身份认证锁并上网申报,待看到网上审批通过后可领取资质证书。

     2.审批通过的申请升级及增项的企业上网申报通过后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手续。

     3.属地管理的企业,由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省级企业凭单位介绍信直接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

     4. 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5.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疑义的,可在2006年11月24日到12月4日向我处提出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4-089号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编:710004 

    联系电话:029-87292026

        件:2006年10月申请工程监理及招标代理资质企业审查意见

 

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