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关于公布陕西省第十三次优秀工程设计(建筑、市政类)和第十一次优秀工程勘察评选结果的通报
陕建发[2005]188号
各市规划建设局,西安市、榆林市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设计单位:
根据《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我厅组织了我省第十三次优秀工程设计及第十一次优秀工程勘察奖的申报和评选活动。通过专业评审和“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委员会”审定,批准陕西省第十三次优秀工程设计(建筑、市政)一等奖9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0项,表扬奖10项。陕西省第十一次优秀工程勘察一等奖7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19项,表扬奖14项。现予通报。
为了鼓励创新,提高勘察设计单位和广大技术人员的精品意识,更好地推动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进步,各获奖项目所属单位应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表扬奖1000元。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