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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4/6/29 17:27:02 文章点击数为:104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4]4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西安、榆林市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从 2月11日~3月15日,短短33天,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死亡事故四起,死亡6人,比上年同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25%和100%。为了迅速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现将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事故通报如下:

一西安长安科技产业园西安光机所办公楼工地塔吊平衡臂倾覆事故

2月11日,中天建设集团第五建筑公司承建的西安长安科技产业园西安光机所办公楼工地,省建一公司在拆除其向该工地出租的QT8OE型塔吊时,发生塔吊平衡臂倾覆事故,导致三名作业人员从16m高的吊臂上坠落,其中2人死亡,1人重伤。

 二、汉中市中航房产大厦工地电梯梯笼冒顶坠落事故

3月3日,陕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汉中市中航房产大厦工地,陕西省第十建筑工程公司在安装其向该工地出租的电梯时,发生电梯梯笼冒顶坠落事故,导致梯笼内作业的一名工人从40米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咸阳市乾县华宇文园小区提升机倒塌事故

3月8日,由陕西华字实业有限公司在华宇文园小区住宅楼安装物料提升机过程中,突遇大风,致使提升机架体倒塌,架体上2名作业工人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汉中市镇巴县文体局教研室综合楼工地高处坠落事故

3月15日,由镇巴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镇巴县教研室综合楼工地,一民工站在四楼 1轴的墙上,传递构造柱模板时,因身体失稳,从脚手架外侧坠落到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事故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也暴露了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反映了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监管措施乏力,企业内部管理失控,违章作业现象突出的问题。为了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紧急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出现的严峻局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的形势下,全面贯彻落实 “一法两条例”之际,我省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严重性。各地、各单位务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包括有关领导的责任,迅速有效地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当前,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技术性能差,型号老旧的塔吊和施工电梯要坚决淘汰;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具备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在施工现场安装、顶升、拆除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编制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安全员进行监护;起重机械在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起重机械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例行保养、检查、交接班等制度; 有效防止未取得垂直运输机械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起重机械;坚决杜绝起重机械带病作业。

3、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立即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地区、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在贯彻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认真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的同时,要认真汲取上述事故的教训,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立即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要挑选懂起重机械、懂钢结构施工、懂安全标准规范,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检查,对塔吊,施工电梯,垂直提升设备要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日益增多的钢结构吊装施工安全问题,也应引起高度关注,并纳入专项安全检查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或则暂时停止施工。

4、认真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科学的组织施工。无论是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维修保养拆除等施工活动,只要有人员作业,都必须按照施工的程序工艺技术要求和气候环境的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科学的组织施工。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施工,必须要按规定放坡或支护;悬挑脚手架的高度要控制在15米以下;整体提升脚手架要按规定进行使用前备案;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拆除作业前要先对安全措施方案、安全装置进行交底和检查,经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高度超过4.5米以上的支撑体系方案,要经过整体稳定性和承重荷载、冲击荷载计算,使用前,要经过检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经费欠缺或赶工期过程中,削弱或不采取安全措施,忽视安全生产。

5、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的安全责任有了明确的要求。因此,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严格审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