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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督察组评价陕西的住房保障工作“非常实”(图)

发布时间:2010/8/16 9:07:38 文章点击数为:223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近日,由中央纪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组长杜鹃带队的督察组一行来到陕西,就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会上,督查组听取了陕西省和西安市的汇报,评价说:“陕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做的非常实。”

  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明远主持汇报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子青、西安市房管局局长延锡铭分别进行了汇报。

  2010年,陕西省将保障性住房纳入近期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制定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将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纳入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召开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省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目标责任书。今年,陕西省保障性住房任务是,通过新建、购置或改造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5.2万套、260万平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8万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3.75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5万户,林业棚户区1.14万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700套,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

  下一步陕西省将把住房保障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列为民生工程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将“十二五”期间,进城落户的600万农村居民以适当方式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确保2010年——2012年期间,建设廉租住房15.74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8.1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2.42万套,限价房10.9万套,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22.5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18.5万户。

  督察组在听取了陕西省和西安市就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情况的总体汇报后,就细节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随后他们还将赴宝鸡市、铜川市,分别对岐山县和耀州区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最终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陕西省政府。(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