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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组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7/1 16:41:02 文章点击数为:108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党发[2004]11号

 

厅机关党委,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83周年,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厅系统党员中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工作生活气氛,厅党组决定,"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就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条件:

1、积极主动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不懈地抓好支部党员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制度健全、时间落实、成效明显。               

2、支部一班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廉洁自律意识强,形成了坚强有力、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3、组织生活健全,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抓得紧,党员遵纪守法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得到了发挥,所在单位近两年经济效益较好,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坚持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忘我工作,不计名利,勇挑重担,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中成绩显著。

3、党性观念强,敢于坚持原则,处处顾全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和艰苦朴素的作风,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广泛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二、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由厅里按支部和党员分布情况向各单位分配推荐名额(见附表一),各单位在党内自下而上民主评比的基础上,由党委、总支(支部)研究推荐,厅人事处审议后提交厅党组批准的办法。评选要以一线在职党员为主,离退休职工党员较多的单位在推荐时应把离退休职工党员考虑其中。厅直单位现职领导干部,由厅有关方面研究推荐,并征得本单位党员和党组织同意,再行上报。推荐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都要形成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三、要求

1、厅机关党委和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搞好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要突出先进性,坚持条件,严格把关,推荐数务必控制在分配名额之内。

3、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表二)务于六月十五日前报厅人事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2004年5月20日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分配推荐名额

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

2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2

3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

2

省建设机械车辆物资总公司

1

1

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1

省标办

 

1

省定额办

 

1

厅机关党委

4

6

合计

10

17

 

 

陕西省建设厅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

程度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所在

党支部意见

 

党委

(总支)

意见

 

厅党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