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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3/14 9:13:06 文章点击数为:172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6]36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省建设厅于2006221在汉中市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

    各市(区)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分管工程造价的副局长(副主任),建管科(处)长和各市(区)招投标管理机构、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人,部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负责人,部分大专院校专家共一百余人参加大会。

    省建设厅副厅长许龙发,省建设厅原副厅长、省造价协会理事长彭吉新到会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果;听取了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合同备案管理、认真做好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经验介绍;研究部署了2006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2006年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工作。

    会议认为《陕西省2006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着眼于全省建设事业大局,切合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实际,针对性强,重点突出。会后要尽快印发,抓好落实。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造价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全面完成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把规范市场主体计价行为,引导市场有序竞争作为2006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抓好。除通过招标文件备案、合同备案抓好经常性的规范计价行为外,要认真安排部署,严密组织落实好“安全及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和对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和招投标最高限价编制质量的普查。

    二是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继续做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开展对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的跟踪调研,不断完善《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其配套计价文件,完善陕西造价信息网,优化计价软件,为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合同备案制度,作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治本之策。

    二、学习汉中市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经验,在全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

    会议认为,汉中市从抓合同备案入手,实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抓住了当前造价管理的问题症结,找准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弥补了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带了一个好头,应学习推广他们的经验,在全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

    会议指出,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应包括总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以总包合同为重点。合同备案审核,应结合拟建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招标法》、《合同法》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计价要求进行,保证合同约定内容的完整、合理、科学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既分析提出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又提出修改意见,将监管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合同备案一律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

    为了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有序进行,省造价总站应抓紧起草《陕西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尽快报省厅讨论通过后颁布执行,同时,要对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符合现行规定的条款进行修定。

    三、多方联手、齐抓共管,加强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

    会议认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把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综合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处理好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机构及其相关机构的职能分工,做到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统一协调,形成合力,把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落到实处。

    二是在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公正、客观、科学、准确地履行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功能的同时,要加大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造价控制”中介功能的指导力度,工程监理企业应全面履行“工期、造价、质量、安全”四大控制功能,既要对委托方负责,更要对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负责,体现公正性、科学性。当前要重点指导监理企业加强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的管理与控制。

    三是尽快研究制定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细则,尤其是要尽快研究制定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和操作办法,防止恶性竞争,从源头加强工程造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