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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关于配合建设部做好一级建造师考核认定收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4/26 15:59:12 文章点击数为:544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6]59号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省有关企业:

    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6]1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省配合建设部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部门及有关企业抓紧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认真组织,按时上报。

    二、申请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工作的通知》、《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认真准备,并由申报人(即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后于200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间将申报资料直接报送至陕西省建造师考核认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

    三、考核认定工作按照申请人申请、申报人审查上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事部门复核、考核认定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的程序实施。

    四、建造师考核认定网上申报、查询及相关下载均通过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进行。

    五、申报材料包括:

     1、《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两份。申请人须在《申报表》封面“申请人姓名”一栏中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证明材料》(以下简称《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按统一格式并用A4纸装订成册。

    《证明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身份证或军官证;

  (2)学历或学位证书;

  (3)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

  (5)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

  (6)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

  (7)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8)如果报送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需提供该标准的封面、目录和有编制人员名单的页面。

     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由申报人提供)

     4、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人员明细表。(由申报人提供)

    六、陕西省建造师考核认定办公室办公地址:

    西安市南新街29号建设银行办公楼909房(新城广场南)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29)87241792  87292026

 

附件1:《关于做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收尾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6]19号)

附件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

    附件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建市函[2004]56号)

    附件4: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附件5: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6: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人员明细表

    附件7: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证明材料格式

    附件8:各专业大型工程标准一览表

    附件9:专业对照表

 

000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