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辑《辉煌历程—陕西建设》画册的通知
陕建函[2005]319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
为了展现“十五”期间陕西建设成就,宣传全省建设系统在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建筑管理、勘察设计、住宅与房地产、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的贡献,拟编辑《辉煌历程—陕西建设》画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画册内容
1、省厅篇:图片主要反映全省建设工作、大型活动,“十五”期间建设事业相关数据;
2、地市篇:设区城市一市一篇,篇内可细分为市、县两级内容,篇前页为所在城市中心繁华街区的建设建筑俯瞰图(通页),篇章内图片均以城市标志性建筑物(鲁班奖、长安杯等获奖项目)、特色建筑楼盘、城市环境生态工程照片及重要规划设计图等,展示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建设构想,同时穿插省、市领导视察建设系统工作照片,文字为各地市总结性文章;
3、部分陕西知名建筑、房地产等单位的宣传内容。
二、图片要求
1、图片全部制作成5×7寸光面纸照片(不要用电子版);
2、图片画面要整洁,力求达到专业水平(建议向当地摄影家征集相关图片);
3、图片均要附文字说明;
4、建议尽可能提供新旧对比图片,突出“十五”期间的建设成就。
三、图片内容和提供时间
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按下述内容及时报送图片:
1、中央和省市领导检查、调研及重要活动等工作图片;
2、建筑施工方面的图片;
3、城乡规划方面的图片;
4、房地产业方面的图片;
5、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方面的图片;
6、勘察设计方面的图片;
7、村镇建设方面的图片;
8、科技教育、节能等方面的图片;
9、法制建设方面的图片;
10、纪检监察廉政建设方面的图片;
11、精神文明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图片。
图片上报截止时间:2006年1月28日前。
联系人:张占学 王 珺 电话:029-87294019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