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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图)

发布时间:2010/2/8 7:56:48 文章点击数为:202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今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我省考察工作结束时发表了重要讲话。1月26日下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子青将胡总书记讲话的主要精神进行传达学习,2月4日,厅党组又根据省委陕发3号文件要求,召开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干部大会,全文学习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并组织进行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来陕西考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陕西人民的亲切关怀,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受鼓舞。胡锦涛总书记对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是统一我们思想和行动的强大动力,为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把讲话精神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尽快把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在学习中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把学习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抓住《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机遇,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在解决人民群众住房困难、加快住房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为推动全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会议还就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安排。一是要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和推进社会建设的高度,把今年各项工作安排好、落实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困难,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区棚户及林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要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原则,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居住需求。二是要积极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 10个设区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83个县(市)和107个重点镇建设,在解决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等问题上下功夫,在政策层面上解难题、在典型示范上抓创新,大力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三是要切实抓好稳定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努力解决好城市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稳定工作。认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本系统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突出问题和有可能引起集体上访与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逐条逐项落实解决措施,及时进行妥善处理,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切实加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抓好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生产供应等重点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检查工作,督促各地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四是要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实实在在帮助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看病就医等实际问题,妥善安排他们的基本生活,对特困职工、重点优抚对象、老干部、老党员要格外予以关心,并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同时要做好开源节流工作,严格支出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五是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全面提高建设行业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杨帆 王珺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