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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部署“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图)

发布时间:2010/4/8 8:05:18 文章点击数为:2008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指导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五”普法的内容包括“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以及《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在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与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以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几个方面。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方案中提出的坚持统一领导,求真务实,协调配合,分类指导四项原则,普法检验工作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主动与地方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检查验收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制定宣传计划,加强与中央、地方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广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为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3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3月为准备阶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4月至5月为自查阶段,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部门的自查,6月中旬前将自查情况报部普法办。6月到9月为抽查交流阶段,全国分为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片区,组织检查交流组进行互检互评,届时,部普法办结合工作情况参加检查交流,并进行督导;10月到2月评比表彰阶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及时发现并逐级表彰“五五”普法单位和个人,于11月底前向部普法办推荐报送拟在全国表彰的先进典型名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陕西省建设系统2010年度“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是一个推动工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要以此为契机,把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做好准备,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安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