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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建设系统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9/26 16:16:57 文章点击数为:44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6]132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9月7日,全国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析及工作交流会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分别在北京和西安召开。会议对前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下一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两个会议精神,推动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治理商业贿贿良好氛围,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科学发展观,解决治理商业贿赂思想认识,在推动工作上取得实效。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全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陕西省建设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年度治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抵御商业贿赂的思想基础。要把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之中,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党政纪律和职业道德宣传,树立以廉洁为荣、搞商业贿赂为耻的道德风尚,增强建设领域全体人员反对和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期性,大力弘扬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诚信守法,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积极发展遵纪守法、健康进取、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简报、网络、标语等手段发挥优势、各展所长,将宣传工作深入到企业、工地和每一个人,使反商业贿赂成为人们普遍的共识。

    二、深入调查研究,抓好自查自纠,分析典型案例,提高治贿工作水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治贿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实际建立治贿工作联系点,抓好典型、深入研究,促进治贿工作全面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关于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进行自查自纠活动的安排意见》,在前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大查找问题的力度,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找准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围绕建设系统重点部位,做好"四查、三摆、二议、一梳、二建"工作。"四查"即:查思想、查行为、查制度、查线索,主要查找有无违反规定设置市场准入门栏、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审批发证的问题;查找有无利用权力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查找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三摆"即:摆工作中有无不正当交易事实、摆行业中的商业贿赂现象、摆手中权力的运用。"二议"即:议不正当交易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手段,议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办法。"一梳"即:对查摆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思路。"二建"即: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加强与检察、公安和司法部门的协作,认真开展典型案例分析,发挥案例的多功能性,分析案例发生的各个环节,从中吸取教训。从“以人为本”的观念出发,从挽救和保护大多数同志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的作用,处理好查处惩治与教育保护的关系。

    三、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贿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四亲自、四带头”即:亲自组织治理工作、亲自研究工作方案、亲自部署检查、亲自调查研究,带头学习、带头自律、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整改。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分解工作任务,逐级逐部门落实。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在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中,一方面,注重完善规范企业商业行为,杜绝商业贿赂,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开展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遏制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推进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修订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推进建设行业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等,加强对企业等会员行为的约束。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工作边整边改的成效。重点抓好“七个结合”,确保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起来;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规范规划行政许可工作结合起来;四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五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六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七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

    各市建设部门、厅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信息共享,相互学习和借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要提高信息质量,做到快捷、准确。各市建设部门、厅直各单位要在10月15日前,把自查自纠的情况报省厅治贿办。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