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6年2月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通告
我厅对2006年2月申请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结果通告如下,请各企业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如下要求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1.审批通过的新成立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尽快到省建设厅办公室领取行政许可决定,再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购买网上申报电子身份认证锁并上网申报,网上申请通过后可领取资质证书。
2.审批通过的升级及增项的建筑业企业到省建设厅办公室领取行政许可决定,再上网申报通过后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手续。涉及工程拖欠款的企业应先将已还款的项目从网上撤下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审批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尽快到省建设厅办公室领取行政许可决定,再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购买网上申报电子身份认证锁并上网申报,网上申请通过后可领取资质证书。
4.属地管理的企业,由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省级企业凭单位介绍信直接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
5. 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告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