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关于对参加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偿还数据网上填报工作会议的通报
陕建发[2005]23号
各设区市(示范区)清欠办、各设区市(示范区)建设规划局(建委):
2月19日下午省建设厅组织召开各设区市(示范区)建设局长或清欠办主任紧急会议,专题研究我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偿还数据网上填报工作。
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有: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建设局局长参加会议,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清欠办主任参加会议;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有:安康市、汉中市清欠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决定:
一、2月25日18:00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设区市(示范区)要督促相关施工企业上网填报,特别是对于合同结清、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核销或核减的、以及没有按规定上网的要坚决从网上核减下来,做到清理拖欠工程款书面统计报告与网上填报一致。
二、省建设厅派出11名处级干部2月20日赴全省各设区市(示范区)协助和督查各地清理拖欠工程款网上填报工作,协调和处理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三、各设区市(示范区)在2月20日要制定本市的工作方案,并要向主管市长汇报;2月21日各市将工作方案报省清欠办。2月21日各市要召开动员会议,2月22日至2月25日进行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和网上填报工作,2月25日下午18时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四、各设区市(示范区)要提高对拖欠工程款网上填报工作的认识,组织施工企业认真及时进行网上拖欠工程款的填报工作。同时各市要对逾期不按规定进行网上填报的单位予以处罚。
五、各设区市要将清理拖欠工程网上填报进展情况每天以书面报告省清欠办,实行日报告制度。
六、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目标为政府拖欠清偿达到100%,房地产等其他社会拖欠款清偿达到80%,力争达到90%。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