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检查与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4/20 9:20:20 文章点击数为:808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函[2006]84号

 

各设区市建委、规划建设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建设部第134号令和省厅关于实施建设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2004年底我厅重新认定了35家省内施工图审查机构,并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通过一年来的试运行,大多数审查机构服务热情,审查程序合理,审查质量可靠,但也发现仍有部分审查机构服务态度不端正,审查程序不透明,审查质量不可靠。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省重新认定后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内部自律管理、施工图审查运作程序、审查业绩及审查中存在的问题,纠正施工图审查机构中存在的不良行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同时了解通过图审反映出的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情况及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此,决定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顿。

    检查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阶段(4月21——6月20日)

    (一)单位自查和各市检查(4月21——5月7日)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根据省厅要求对本单位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省厅印发的相关检查表格。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审查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市辖区内审查机构先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二)省厅检查(5月8——30日)

    省厅组织检查组分赴各设区市进行检查。

     1、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时间范围是重新认定后2005年全年审查机构的运营情况和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监管情况,审查项目抽检范围主要是2005年审查的工程项目。

     2、检查内容:

    (1)检查审查机构的办公场所、制度管理、机构设置、图审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

    (2)检查审查机构审查流程、申报要求是否公示、服务是否热情、有无刁难服务对象等不良行为;

    (3)检查审查机构审查程序是否严谨,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审查质量是否合格,特别是节能审查质量是否满足要求;

    (4)检查审查机构有无超越审查权限越级(越权)审查,特别是越权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等违规现象;

    (5)检查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越级设计的核查情况;

    (6)检查审查机构对外省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省内任务是否到省厅备案的核查情况;

    (7)检查审查机构是否如实记载了勘察设计单位的不良记录。勘察设计单位不良记录记载情况;

    (8)检查审查机构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9)检查审查机构审查收费是否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标准。

    (10)检查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违规行为的监管情况。

    为量化检查结果,根据以上检查内容制定相应检查表格供检查使用(详附件)。

     3、检查办法

    (1)检查组听取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检查其对施工图审查的监管情况。

    (2)检查组对审查机构进行检查,包括听取施工图审查机构汇报,进行各项检查和随机抽检具体工程,抽检工程不得少于3项。

    (3)听取被审查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意见(各不少于2家)。

    (4)检查组向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情况。

    (三)情况汇总(6月11——20日)

    检查结束后,省厅听取各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并对检查情况总结汇总。

    二、整顿阶段(6月21——30日)

    在对施工图审查检查汇总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评估我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并召开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提出今后审查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施工图审查检查用表(表1——7)

    表1  施工图审查机构工作总结表

    表2  施工图审查项目明细表

    (可套用《施工图审查项目月报表》格式)

    表3  越级(越权)审查情况表

    表4  审查项目抽检表

    表5  征求建设单位意见表

    表6  征求勘察设计单位意见表

    表7  施工图审查监督检查情况表

 

二○○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