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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发布时间:2019/5/7 7:20:01 文章点击数为:71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文物建筑凝结着先人的建造技艺,因具备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而备受世界各国重视。法国当地时间415日,一场突发大火让法国巴黎圣母院这座有着800年历史的文物建筑蒙受重创,同时把文物建筑的防火问题推到了世界舆论的中心,也给全球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

  日前,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张柏就文物建筑防火等问题接受了《中国建设报》记者专访。

  记 者:从统计数据看,我国文物建筑数量巨大,针对此次巴黎圣母院火灾事故,我国文物建筑保护工作应该吸取哪些教训?

  张 柏:文物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根本特性——不可再生性。巴黎圣母院是800多年前的文物建筑,保留了800年来每个时期的历史文化信息,是非常宝贵的世界文化遗产,一场大火让这些历史文化信息一下子消失了,确实让人感到惋惜。但我们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特别是文物保护工作者,要思考接下来该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

  巴黎圣母院失火后,我国很多重点文物建筑保护单位比如故宫博物院等都召开了消防安全紧急会议,查找自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巴黎圣母院失火的原因还没有调查清楚,但我认为,既要查“具体原因”,也要找“整体原因”。“具体原因”是一些偶然的因素,“整体原因”则是背后深层次的问题,这很关键。

  近年来,我国也有不少文物建筑发生过火灾,比如山西尧庙、武当山道教建筑群、故宫的景阳宫等。综合来看,存在这样一些“整体原因”:一是思想麻痹。俗话说:水火不留情。我国文物建筑大多是土木结构,更容易引发火灾,所以更要对文物建筑面临的火灾隐患提高警惕,绝不能掉以轻心。二是制度不健全。比如,文物建筑不能安装哪一类电线、哪些地方不能通电、寺庙应将香炉集中到室外还是放在室内等这些问题,都应该在制度上进行明确。三是防火设施老化,不符合标准。文物保护单位要加强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消防栓有没有水等问题。四是管理松懈。中央要求把文物安全放在第一位。因此,管理者有没有按照要求做、是否做到位等问题都有待反思。

  找到“整体原因”后该如何解决呢?首先,要把文物建筑安全放在首位。2018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强调“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这个文件是新时代做好文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扎扎实实地按照要求和实际工作对标、落实。其次,要满足保证文物建筑安全的物质条件,如相关的经费、设备等。最后,要建立责任制。安全问题要划分责任区、建立责任制,像“河长制”一样,落实具体责任人。

  记 者:近段时间,一些单位尝试用新的方式对文物建筑加以利用,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但同时也有一些质疑的声音。您认为应如何处理好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张 柏:关于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问题,过去有一种观点是不能利用,只要保护好文物就行了,要给子孙后代留下来;还有一种观点是仅保护不利用就白保护了,花那么多钱保护不就是为了利用吗?在我看来,这两种极端想法都是不对的,应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句话是一个整体,不能把保护和利用对立起来。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在物质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后,人们越来越关注精神需求。大家到博物馆看文物就是满足精神需求,这不就是在利用文物吗?利用的形式还有很多种,比如博物馆做的文化产品——具有该馆文物藏品文化元素的信封、杯子、扇子等,文物不仅没有被破坏,还把它的影响力传播出去了,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同时产生经济效益。

  不过,也要明确一点,在保护利用过程中,绝不能破坏文物,不然就没法利用了。保护和利用是融合在一起的,光保护不发挥文物的作用是不对的;光利用不顾及文物的安全也是不行的,它们之间既矛盾又统一,要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为社会发展服务。

  记 者:有观点认为,我国在文物建筑保护方面已经出台了很多措施,但关键还在落实。您怎么看?

  张 柏:虽然现在已有不少措施,但在我看来还很不够。这些措施是因时、因地、因对象不同而变化的,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南方建筑与北方建筑不一样,南方气候和北方气候也不一样,而且在新时代、新环境下,原来一些老的措施也要进行改革,要通过改革来提升水平。当然,核心还是要把这些措施落地、落实,发挥它的作用。

  由法国巴黎圣母院火灾可以联想到我国文物建筑的安全、保护、利用问题,更重要的还有管理、改革以及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的问题。文物建筑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新时代,如果能把这些做好,文物建筑保护工作就能上一个新台阶,打开新局面。

  记 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工作。您怎么理解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意义?应如何保护?

  张 柏: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古代的塔、房子、寺庙等属于不可移动文物,把这些组合起来就是一个街区,若干个街区组合起来就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属于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畴。历史文化街区具有多种功能,包含了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就是保护那些不可移动的文物。

  文物的主要价值有三个: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保护文物建筑主要围绕这三个角度进行。测绘、建档、挂牌是文物建筑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建档方面,除了要有纸质档案,还要把电子档案健全起来,这一点更为重要。目前,我们对文物的认识程度还不够,等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我们的子孙后代可能会从档案里有新的收获。

  另外,多学科的合作和融合对文物建筑保护也非常必要,城市建设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者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因为城市的内涵非常丰富,一个学科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所以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这样“大文物”的时候,一定要多个学科合作。

  记 者:过去一段时间,很多城市斥巨资建设仿古建筑,甚至一些贫困地区也参与其中。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张 柏:现在确实有很多仿古建筑,有的是一条街,有的是一个镇,有的甚至是一座城,花费了大量资金。这种现象需要一分为二地看待。有些地方是可以建设的,比如有历史根据的地方,它们在有实际需求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古建筑建设好,可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但有的地方做得有些过火了。具体表现为:一是没有历史根据和科学根据,完全是编出来的。二是仿古建筑体量太大、耗费资金太多,但发挥出的作用很小,这是一种很大的浪费。三是质量低,建筑仿古仿得“四不像”,而且工程质量也很低。四是建设规划和利用规划脱节,造成了大量仿古建筑荒废、闲置。

  总之,现在不能再盲目建设仿古建筑了。如果需要建设,首先,要总结经验。这么多年过去了,各地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经验,现在到了该总结的时候了,要做一些深入调查,把做得好的和差的都总结一下。其次,要立法。什么情况下可以建仿古建筑、什么情况下不能建,都要明确。最后,要提高仿古建筑的质量和利用水平。要对现有仿古建筑进行质量和利用情况的检查,让它符合法规标准,让它“活起来”,发挥作用。这是一项繁重的工作,需要认真做、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法治水平。(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