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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施行

发布时间:2013/4/2 20:03:51 文章点击数为:56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集中供热的公共机构应逐步实行按需计量供热,减少热能消耗;计算机、打印机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减少电能消耗;公务用车要定期公布行驶里程和耗油量……这些都是4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中的内容。

  制定能源消耗定额  明确支出标准

  据了解,该《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制定能源消耗定额,明确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并于每年3月10日前,将本级公共机构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上级备案。

  利用自然通风调控室温  减少空调开启时间

  公共机构将从照明、采暖、用水、用电等多方面节能。《办法》要求要优化办公照明系统,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优先使用高效节能灯具。自然光能够满足办公照明需求时,应当关闭照明灯具。

  公共机构建筑外部泛光照明和装饰照明,应当合理设置照明系统和灯具数量,严格控制开启时间。计算机、打(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电器,使用后应当及时关机、切断电源,减少待机电能消耗。采暖、制冷期,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调控室内温度,减少空调系统或者单机的开启时间。

  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用能部位,应当采用节能设备、设施,使用清洁能源。用水场所应当采用节水器具,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取水或者用水后,应当及时关闭水阀,减少水资源浪费。集中供热的公共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按需计量供热,减少热能消耗。

  节假日除特种值班车  其他车应停驶

  《办法》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举办会议,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行政成本,减少消耗。

  此外,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禁止非公务使用车辆;节假日,除特种、值班车辆,其他车辆应封存或者停驶。

  同时,要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

  开通举报电话  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

  老百姓怎么监督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状况?对此,《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开设举报电话、明确网上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公众举报。举报属实的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