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8/14 15:16:31 文章点击数为:287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8.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9.研究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等工作。
  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的责任。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2.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稽查工作。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保持全国前列。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30.31万套,超额完成全年28万套的建设任务;棚改货币化安置率69.8%,全国排名第五;棚改和公租房基本建成38.85万套,位居全国第四;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1537万户,位居全国第三;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授信955.366亿元,位居全国第五。全年投资902.53亿元,超额完成任务。261个“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完成验收。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计划10.8万户、资金8.1亿元,省财政配套2.7亿元,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支持56个贫困县区农村危房改造8.314万户,占全年任务总量的76.98%。
  2.房地产市场保持平衡健康发展。出台了去库存优结构若干意见、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下发了全省去库存考核办法。全年完成投资2736.75亿元,增幅较去年同期上升6.9个百分点。累计商品住房可售面积同比下降17.3%,全省房地产去化周期处于合理范围内,呈现投资小幅增长、销售面积持续增加、价格基本稳定、待售住房面积不断减少的良好态势,所做工作得到住房部充分肯定。充分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75亿元,同比增长20.49%,个贷率75.04%,比上年提高14.49个百分点,引导化解商品住宅库存约1134.68万平方米。
  3.城乡规划引领导管控作用增强。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完成关中城市群核心区总体规划、沿黄城镇带等规划的编制。指导3个市区开展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完成57个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加强城市设计,开展历史风貌示范建设,完成富平县“多规合一”国家试点任务,获得住建部分肯定。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督察,提请省政府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对全省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典行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遥感监测面积1.3万平方公里,覆盖面居全国前列。
  4.小城镇建设提质扩容成效显著。35个重点示范镇完成投资115.89亿元,新增镇区面积7.16平方公里,新增进镇人口9.03万人,新增就业人口3.16万人。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完成投资37.85亿元,实现旅游人数1993.54万人(次)、旅游收入81.64亿元。5个镇入选首批中国特色小镇,位居全国第六。住建部在全国推广我省特色小城镇建设经验。71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71个村落入选《陕西省传统村落名录》。深入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编制了《陕西省农村特色居设计图集》,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在全省推广。
  5.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面推进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西安、延安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级试点,以及宝鸡、铜川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指导西咸新区开展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已开工综合管廊50.07公里,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4个、省级园林县城1个。实现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分别比2015年底提高1.72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工作考评一直位居全国前五位。
  6.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成立省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方案,确定西安、宝鸡、咸阳、韩城为改革试点城市,统一全省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设置,明确全省执法人员配置比例,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司法衔接制度。召开试点城市工作座谈会和启动会,建立省市县相关部门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联络机制,城市管理正在逐步实现由突击检查向长效治理转变、由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由行业各自为政向共建共管转变。
  7.建筑业支柱地位更加稳固。建筑业完成总产值5329亿元,同比增长7.3%,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增长,连续四年保持在9%以上。新增一级资质企业48家,特级资质企业4家6项。11项工程荣获国家“鲁班奖”,占国家总数的7.8%,连续四年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50项工程获省“长安杯”奖,134个项目获“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效显著,在全国总结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评选首届陕西省勘察设计大师20名,5位卖家入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数量位居全国第四。《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件》修订发布,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项目392个、4882.34平方米,居全国前列。全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部品构件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在全国率先开展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修订了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8.“放管服”改革顺利推进。出台了“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达到83%,超过中省要求的70%。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巩固和延续综合便民服务好的做法,启动无纸化申报、限时办理,实现注册人员信息系统、建筑业一体化平台等信息网上即时查询。对接省公共信用共享服务系统,实现了与部分厅局数据信息的实时共享,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
  9.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厅领导带头讲党课,分专题集中研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制定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50余篇,编制行业专项规划19个。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创建文明处室和文明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系统16家单位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体系,其中:行政单位1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事业单位15家,具体如下:
  1.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2.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3.陕西省城市建设档案馆
  4.陕西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5.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6.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7.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管理中心
  8.陕西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9.陕西省建设新技术推广中心
  10.陕西省城市节约用水中心
  11.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12.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3.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14.陕西省建设信息中心
  15.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度
增减幅
增减率
收入合计
22057.69
24954.21
2896.52
13.13%
财政补助收入
11383.53
13308.54
1925.01
16.91%
事业收入
4408.23
4265.78
-142.45
-3.23%
经营收入
5643.64
7299.71
1656.07
29.34%
其他收入
622.29
80.08
-542.21
-87.13%
支出合计
22821.15
26669.02
3847.87
16.86%
基本支出
9923.41
9201.16
-722.25
-7.28%
项目支出
8171.43
8677.51
506.08
6.19%
经营支出
4726.31
8790.35
4064.04
85.99%
  综上表,2016年收入较上年增涨13.13%,支出较上年增涨16.86%。收支增幅主要是财政补助收支和经营收支。
  财政补助收支增幅,主要是2016年调整在职、离退休工资以及对应社会保险经费等引起收入增加。
  经营收支增幅,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为城市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项目咨询与可行性研究、理论课题研究和城市规划行业的规范编制等经营业务而发生的收入支出。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
2016年度收入情况(单位:万元)
收入合计
财政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24954.21
13308.64
4265.78
7299.71
80.08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78.03万元,支出11954.29万元。2015年收入10324.99万元,支出11600.55万元。2016年较2015年收入增涨17.95万元,支出增幅3.05%。主要是2016年调整在职、离退休工资以及对应社会保险经费等引起收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明细(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金额
 
2050803
培训支出
383.3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63.8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24.64
 
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0.55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78.49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19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80.00
 
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204.80
 
2120101
行政运行
2,034.19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0.00
 
2120105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300.00
 
2120106
工程建设管理
333.00
 
2120107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
20.84
 
2120110
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
2,546.37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952.68
 
212020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435.6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926.43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1,023.15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65.0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05.10
 
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8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8.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3797.94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基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158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寄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1.66万元;会议费支出195.98万元,培训费支出558.53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6年“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经费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2015年支出
2016年预算
2016年支出
较上年增减
较预算增减
三公经费
140.16
325.10
131.66
-8.5
-193.44
因公出国经费
35.55
58.66
20.79
-14.76
-37.87
公务用车运维费
94.17
167.13
94.33
0.16
-72.80
公务接待费
10.44
99.31
16.54
6.10
-82.77
会议费
142.52
245.97
195.98
53.46
-49.99
培训费
704.96
706.81
558.53
-146.43
-148.28
  1、“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5万元,同比下降6.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79万元,厅系统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8人次,同比下降41.5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保有量53辆,主要用于保证厅系统(厅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保障性住房、重点镇及文化旅游名镇项目建设、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推广、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执业资格注册及资质审查、“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54万元,厅系统全年接待55批次、421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支出。
  2、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46.43万元,同比下降20.77%,主要用于厅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干部培训、建筑行业“八大员”职业继续教育、行业档案管理等培训支出,下降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建筑行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人次减少所致。
  3、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3.4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增加全省城市工作会及围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态势、深入推进“两镇”全面发展等工作,会议频次增加。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130.61万元,支出1130.61万元,没有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688.5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550.46万元;参公事业单位支出138.13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678.7万元,其中:购置货物支出139.3万元;工程建设支出91.21万元;购买服务支出424.1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厅统各单位一般公务车辆总计58台。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