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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做好2013年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2/18 8:40:51 文章点击数为:71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的精神,提高村庄规划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村庄规划理念,创新和改进村庄规划方法,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优秀村庄规划范例,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

  有关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3年3月15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上报所推荐的试点村庄和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4月15日前上报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试点村庄主要选择以下类型:一是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二是产业发展较快,需统筹规划的村庄,包括现代农业、工业、旅游等产业。三是建设活动频繁,需加强管控的村庄,包括城乡结合部和公路沿线的村庄。四是需加强保护的村庄,包括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五是以整治和打造乡村景观为重点的村庄。六是其他有热点、难点问题的村庄。

  试点村庄原则上为行政村;已安排村庄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公共设施建设等近期实施项目;当地政府重视;村干部带头作用强,村民参与积极性高;交通相对方便。

  迁建、撤并的村庄以及在城镇规划区外建设的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能作为试点村庄。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条件推荐2-3个试点村庄候选,住房城乡建设部择优选择,原则上按一省一个确定试点村庄。